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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十宗罪包斩之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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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處仲世許高尚之目,嘗荒恣於色,體為之敝。左右諫之,處仲曰:“吾乃不覺爾。如此者,甚易耳!”乃開後合,驅諸婢妾數十人出路,任其所之,時人嘆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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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遐在周馥所,馥設主人。遐與人圍棋,馥司馬行酒。遐正戲,不時為飲。司馬恚,因曳遐墜地。遐還坐,舉止如常,顏色不變,復戲如故。王夷甫問遐“當時何得顏色不異?”答曰:“直是闇當故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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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胤父作南平郡功曹,太守王胡之避司馬無忌之難,置郡於酆陰。是時胤十余歲,胡之每出,嘗於籬中見而異焉。謂胤父曰:“此兒當致高名。”後遊集,恒命之。胤長,又為桓宣武所知。清通於多士之世,官至選曹尚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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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與謝太傅共登冶城。謝悠然遠想,有高世之誌。王謂謝曰:“夏禹勤王,手足胼胝;文王旰食,日不暇給。今四郊多壘,宜人人自效。而虛談廢務,浮文妨要,恐非當今所宜。”謝答曰:“秦任商鞅,二世而亡,豈清言致患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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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賣去。庾雲:“賣之必有買者,即當害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?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,古之美談,效之,不亦達乎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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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七日戒,三日齐,承一人焉以为尸,过之者趋走,以教敬也。”醴酒在室,醍酒在堂,澄酒在下,示民不淫也。尸饮三,众宾饮一,示民有上下也。因其酒肉,聚其宗族,以教民睦也。故堂上观乎室,堂下观乎上。《诗》云:“礼仪卒度,笑语卒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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